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第七税务所:
吴芸芸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10月24日讨论,决定:
吴芸芸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魏东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第七税务所:
吴芸芸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10月24日讨论,决定:
吴芸芸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魏东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