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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关于汪婧等3人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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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静任〔2024〕1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4-06-14
索引号:SY0024403680202400047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汪婧等3人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党建工作科、第十八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决定,汪婧等3人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汪婧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王媛媛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长;

  吴晨曦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3年4月27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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