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党建工作科、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4年8月20日决定,任命:
朱家熠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吴沁倚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
王浩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
韦玮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
朱迪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
任职试用期均为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