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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0年)

发布时间:2011-02-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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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E8900000-2011-01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闸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0年)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中山北路198号,邮编:200071,电话:5632381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税务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0年,本局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的精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推进各项行政工作透明运行。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本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组成工作网络,负责此项工作在各部门的具体落实。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2010年本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组织人员编制了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监督方式的《闸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时认真作好《目录》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目录》内容。

(三)加强业务学习。201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通过学习与交流,规范了经办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严密性和周全性,提高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公告栏,公布各类纳税事项,并设置电脑触摸屏供纳税人查阅相关税收政策;二是在税务子网站上公布各类涉税事项信息,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务事项;三是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外网计算机作为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四是除了网上受理、信函受理外,还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占45.45%;业务类信息6条,占54.5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等信息,如《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局机构领导》、《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等信息,如《闸北区税务局2010年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3、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通过组织企业召开财务例会宣传政策、召集涉及相关税收政策的企业进行培训,确保国家税收政策及时、正确落地,同时作好跟踪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准政策;认真执行涉及民生改善的各项税收政策,充分落实好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等优惠政策,以及本市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4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制度已纳入本局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在执法过程中,本局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公告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告知以书面告知形式为主,有规范的执法文书和统一的告知格式;以口头形式的告知,事后均详细记录在案。2010年本局共计实施行政检查1067件、行政处罚738件,告知1805次,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尚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三告知制度的切实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本局工作人员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工作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上海税务闸北子网站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10年,根据市局要求本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并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同时在网站税务公告网站提示栏目上及时发布涉税事项通知公告,在便民服务办税指南上告知涉税办事流程,在网上下载上提供表式下载。2010年子网站点击量为372516次,方便了纳税人办税,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

 2.办税服务厅。本局办税服务大厅及各办税场所,是本局最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办税服务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单、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服务大厅还设有专门热线或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各项办税事项的公开透明,畅通了征纳双方沟通渠道。

3小周热线及短信平台。本局设立了专门从事纳税服务的小周热线电话,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2010年接听咨询电话数18568次;本局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告知涉税事项办理结果、业务工作布置等信息34765次。

4.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发挥税务所基层一线的优势,通过召开财务例会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新政策,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新政策;走访企业调研,耐心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修正政策执行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建立专用电子邮箱,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困难;使基层每位税务干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5.公共查阅点。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外网计算机作为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6.税收宣传活动情况。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税收宣传主题,本局在着力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力求做到税法宣传的日常化、长效化,多次深入到市北高新园区、上海大学等单位,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同时开通了纳税服务专用电子邮箱,常年为重点税源户开展税收宣传和服务;此外,还走进社区,贴近广大居民和小企业,开展税法宣传。这些宣传活动,不仅拓宽了税收政策公开渠道,还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件涉及税务登记信息,1件涉及涉税举报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办理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2件,主要涉及税务登记信息;不予公开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57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8568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096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将在市局的领导下,按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税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0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83.3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0

4信息不存在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7重复申请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856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967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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