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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0年)

发布时间:2011-11-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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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办公室(地址:昌平路991号,邮编:200042,电话:32174988)。

    一、概述
    2010年,区局以贯彻《2010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契机,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渠道建设,在扩大信息公开度、确保工作规范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局领导分管,一名副局长协管,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 2010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
    (二)2010年,区局加强对基层科室的培训与管理。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行政信用等级考核,形成全局统一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并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专门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根据市局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区局于11月梳理了工程建设类项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8%;业务类信息22条,占92%。
    (一) 主动公开范围
    1、 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变更信息
    2、纳税申报日期安排、欠税公告、证件失效企业公告、核定征收居民企业名单等稽管类信息。
    3、税务行政许可公示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在上海税务网静安子网站上设置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与“便民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四个主要板块中发布信息。
    2.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宣传资料架、自助办税机,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还专设咨询热线或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短信平台:通过电信短信平台以及电子申报系统消息,向纳税人发布各类通知事项。
    4.大众媒体:在静安有线电视台以及梅陇镇广场大屏播放税收宣传片;在静安时报上推出税收宣传专刊。
    5.基层税务所: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近距离、面对面上门宣传税收政策;召开座谈会、财务例会;通过《静安区纳税人之声》主动了解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认真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供纳税人查阅。7.税收宣传月:通过税收宣传月向纳税人普及宣传税收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系当面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企业缴纳税收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0年办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件。
    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经第三方意见征询,确定为“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无。
    五、咨询处理情况
    区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次,系当面咨询接待。区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052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新《条例》施行以来,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许多缺陷。
    一是基层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深度不够,导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0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52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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