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12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办公室(地址:昌平路991号,邮编:200042,电话:32174988)。
一、概述
2011年,静安区税务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局领导分管,一名副局长协管,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 201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
(二)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上海税务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对静安税务网站实施了全面改进和优化。页面风格较旧版有了颠覆性的调整。共设“信息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互动参与、重点推荐”五个一级栏目,下设包括分局概况、涉税公告、纳税辅导等共29个二级子栏目。新网站的上线运行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三)加强基层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充分发挥税务所、办税窗口与纳税人联系密切的特点,利用办税服务厅、ARM机、财务例会、税企平台等多形式、多渠道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涉税审批事项等信息。以点带面,提升各基层税务所的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19条,占100%。
(一) 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情况:发布区局概况、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职能、办税窗口等。
2、纳税申报日期安排、欠税公告、证件失效企业公告、核定征收居民企业名单、A类纳税人名单等稽管业务类信息。
3、税务行政许可公示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做到每月编目,每周更新。
4.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区局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2011年发布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在上海税务网静安子网站上设“信息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互动参与、重点推荐”五个主要板块中发布信息。
2.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宣传资料架、ARM自助办税机,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还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税企互动平台与短信平台:通过税企互动平台与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布各类公告事项;并与纳税人密切互动,及时解答提问。
4.大众媒体:在静安有线电视台以及梅陇镇广场大屏播放税收宣传片;在静安时报上推出税收宣传专刊。
5.基层税务所: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近距离、面对面上门宣传税收政策;召开座谈会、财务例会;通过《静安区纳税人之声》主动了解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认真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供纳税人查阅。7.税收宣传月:通过税收宣传月向纳税人普及宣传税收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是涉及税收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1年办理的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4件。
已经答复的14件申请中,“信息不存在”9件,占总答复比例64%;“非本机关职权范围”2件,占总答复比例14%;“不予公开”3件,占总答复比例2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无。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现场接待咨询共7人次。区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959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区局将不断充实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和完善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4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9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2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3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3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7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9595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