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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4年)

发布时间:2015-02-0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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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44369020150001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闸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4年)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中山北路198号,邮编:200071,电话:56323818)。

  一、概述

  2014年,本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范围。一是公开各类办税信息,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小微企业暂免税、税控机(器)升级等事项。二是公开各类涉税信息,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每月发布征期提示、纳税申报催缴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税款催缴公告,每季度发布欠税公告等热点实用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内容信息,规范落实“行政审批清单”和“执法权力清单”,推进税收执法权利公开透明。

  (二)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完善栏目设置,全面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开通公众微信,发布办税提示等各类信息,使之成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新途径;认真做好12366热线电话接听工作,丰富在线形式,充分发挥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的作用;完善网上办税厅,及时向纳税人推送各类涉税信息;推进纳税人学校实体化教学,帮助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各种途径为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工作。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操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畅通受理渠道,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1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7.84%;业务类信息46条,占90.19%;其他类信息1条,占1.9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以及干部任职等信息,如《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局机构领导》、《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涉税公告。定期公开“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纳税申报催报工作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税款催缴工作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3.办税信息。发布涉税通知、提示等纳税服务信息;提供涉税查询、涉税事项办理结果查询等便民服务信息。

  4.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项目免征增值税、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等工作,对新纳入试点的企业,有序完成宣传培训、税种核定、资格认定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了扩围工作的顺畅衔接;丰富宣传渠道,加大税收宣传力度,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收新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本局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公告。2014年本局共计实施税务检查1005件、行政处罚175件,执法告知1180次,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

  6.廉政情况。通过办税服务窗口、网上办税厅等渠道,向纳税人发放勤政廉政告知书,宣传廉政规定,接受纳税人监督,促使区局干部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和公告信息、服务信息,全年累计发布稿件110篇,内容涉及“税收宣传”、“涉税公告”、“便民服务”、“纳税人学校”等栏目;开通了税务人员向纳税人网上述职述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2014年本局网站点击量为113.3万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38万次,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2.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宣传栏、意见箱、问卷调查表、廉政监督电话、廉政告知书、资料架等内容,并利用“一机双屏”服务系统,办税服务厅LED宣传屏等设施,宣传税收新政、办税程序、税收违法处理依据等内容;利用现场咨询室形成现场咨询、预约咨询、专题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整合、优化办税环境,通过新设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增设预约接待室、改造导税服务台等,为纳税人营造了功能全面、称心便捷的办税环境。

  3.12366远程咨询热线。升级改造12366咨询热线,扩充坐席数,加强远程坐席培训,提高服务质效;组织科所长和青年干部上线接听12366热线电话,定期开展“12366局长在线”工作,解读热点问题。全年共接听电话4万余个,接听率近97%,有效地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4.网上办税厅。充分利用网上办税厅的信息推送等功能,告知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结果,推送年收入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营改增、小微企业免税等热点工作信息,全年向2万户企业推送信息2832批次、157万余条,使之成为纳税人获取信息、咨询政策的重要渠道。

  5.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定期走访纳税人,深入企业提供政策辅导,为企业解答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发放各类办税告知书,做好宣传、辅导工作,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新政策。

  6.公共查阅点。在办税服务厅开辟查阅点,配备专用计算机,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7.税收宣传活动情况。开通“闸北税务”公众微信,发布重点税收政策信息170余条,利用新媒体推广“掌上服务”;深化税企互动平台群组功能,有针对性地推送信息157万条;梳理了涉税事项告知书,通过管理所、大厅宣传资料架、LED宣传屏等渠道进行宣传、发放,共计41万余条;深入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送税上门,服务万家”活动,将宣传服务零距离送到家。

  8.纳税人学校。积极推进纳税人学校实体化运作,一方面,依托网站开设“纳税人学校”专栏,通过“课程下载”、“热点问答”等5个子栏目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学习资源,全年共上传各类学习课件15件。另一方面,设立纳税人学校专用教室,定期安排新办企业、最新税收政策等各类培训课程,全年开展培训108场,培训企业1.8万余户,覆盖面超过了90%,有效地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新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的内容均为税务登记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4年办理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均为 “同意公开”。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151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0650次,网上咨询50次,当面咨询接待81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本局将在市局的领导下,按照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税务特色信息公开渠道,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层楼。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4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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