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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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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403680202400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昌平路991号,邮编:200042,电话:52297052,电子邮箱:ja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静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89条;人事任命类信息13条;政府采购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上年结转至本年度处理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答复内容,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严格履行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清单,定期对有关部门进行事项提醒,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对外发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痕迹化、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公众期盼,静安区税务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全阵地,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获取信息高效便捷。一是锚定重点工作,联动扩大声势。围绕减税降费、连续第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32个税收宣传月、数电票试点推广等重点内容,以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静安税务子网页为主阵地,全年微信公众号共计推送155批次614篇,原创内容30篇,网页发布政策解读类课件和视频4篇,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322条,提升公众获取涉税相关信息的便利度。二是“引进来+走出去”,提升公众参与度。以2023年上海市“政府开放月”开展为契机,精心筹划了多场“政府开放月”活动,面向社会招募在校大学生作为体验官走进税务工作场景,深度了解智慧办税、便民办税的发展成果;为科创企业搭建“政策宣讲”窗口,组织税务干部走进街道园区开展宣讲,推动税惠红利精准直达、便利享受。

  (五)监督保障

  根据市局总体部署,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职责,定期开展微信公众号及网页自查工作,持续加强内容信息审核力度,针对易错内容及时对内发布提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静安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较为平稳,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原创率较低,个别栏目更新频率较低,时效性不强。针对上述问题,区局聚焦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南,制作图文、电子书及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清单,优化网页栏目设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合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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