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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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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40368020250001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昌平路991号,邮编:200042,电话:52297052,电子邮箱:ja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静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效能税务”建设目标,聚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优势,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62条;人事任命类信息13条;政府采购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0件,当面申请3件,均已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严格执行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定期对有关部门进行事项提醒,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发布。另一方面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答复内容,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以区局网页为主体,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征纳互动及12366咨询热线等平台建设,通过新华社、央视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宣传报道17篇次,积极宣传各类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

  1.“静安税务”网页。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2.“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2024年累计发布图文624篇,累计阅读人数近10万人次。

  3.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发放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公开资料。

  4.12366咨询热线。2024年接听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咨询电话12.5万个。

  5.征纳互动。深化征纳互动服务,全年提供征纳互动服务12万户次。

  6.税收宣传月。深入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启动仪式暨助力南京西路“千亿商圈”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署等“六进”活动40余场,在“滴滴出行”APP投放开屏广告首日浏览量即超12万人次,在火车站、客运总站、强生出租车等交通枢纽及交通载体投放宣传海报视频等,日均最高覆盖面达50万人次,税收宣传辐射面持续扩大。   

  (五)监督保障

  定期开展微信公众号及网页自查工作,持续加强内容信息审核力度,针对易错内容及时对内发布提示。进一步加强重要时点政务平台运行保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静安区税务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审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公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多部门协作质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综合运用图文、海报及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宣传解读税收政策及服务举措,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政府开放月”等活动形式,增进纳税人缴费人的了解和关注。二是持续完善各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合力,进一步提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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