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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19-10-2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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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相对人

信息事项

设定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行政许可

法人/

自然人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2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行政许可

法人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行政许可

自然人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行政许可

法人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行政许可

法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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