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

本站热词:

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30 14:58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1号)及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09〕36号)规定,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现将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1.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纳税人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包括货运和客运业务。

  2.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纳税人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包括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及与其相关的多式联运业务。

  3.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是指与国际航运直接相关的各类保险业务。

  4.财税〔2009〕91号文件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对5月1日以后在洋山保税港区内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符合免税条件的,从税务登记之日起享受上述免税政策。

  

  二、具体征收管理

  1.为了更好地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申请享受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或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的纳税人(包括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均由市税务二分局负责税收征收管理。

  对注册在上海的申请享受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纳税人,仍由原征收分局负责税收征收管理。

  2.申请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免税收入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3.申请享受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或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向市税务二分局提供书面备案报告。

  (1)申请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纳税人,应提供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舶资料(含船名、船型、载吨位、固定航线等);

  (2)申请货物运输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自开票纳税人,应提供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状况明细表及相关营运证复印件;

  (3)申请货物仓储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纳税人,应提供仓储设施权证或承租仓储设施租赁合同(正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4.申请享受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提供书面备案报告,包括险种名称、保险条款和核算办法。

  5.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申请报告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按营业税免税备案处理,在本市税收综合征收系统分类做好营业税免征税目标识。

  6.上述通过备案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仍应按营业税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抄报免征营业税收入清单(内容:合同号、合同金额、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申请免税营业额),数据信息较多纳税人,可采用电子方式申报。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新办货物运输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对外省市来沪的货物运输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取得本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可按规定申请自开票纳税人;其余纳税人一律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实行代开票征税办法。

  8.货物运输代开票纳税人申请开具发票,应按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地税流〔2006〕62号)第五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内容;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运输单位的付款证明;

  (5)纳税人自备车辆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包、承租或挂靠车辆应提供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车辆道路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承包、承租或挂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承运货物时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纳税人申请享受货物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政策,应向市税务二分局提供书面备案报告。主管税务局审核后,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9.建立纳税评估系统,通过相关成本配比分析、相关性分析,判定企业收入真实性,延伸检查联运业务是否匹配、联运方式是否存在、运输业务收入与货代业务收入是否混淆等情况,对评估中疑点情况,主管税务机关组织核查,涉嫌税收违法的,按规定查处。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