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局党委纪检组、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决定,包雷等5人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包雷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樊伟刚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吴蓉薇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
孔令昕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所长;
陈燕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二十二税务所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4年1月15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