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纪检组、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决定,毛之敏等7人任职 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毛之敏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刘婧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汤凌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
孟琦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
钟慧敏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
赵海松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蒙军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3年6月5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