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js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浩源路80号,邮编:200540,电话:021-37321115、021-37321010)。
一、概述
2017年,本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全年税收工作始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公开工作质效。
(一)统筹部署,健全机制。根据《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公文办理流程细化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全程可追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分析信息公开数据,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参考。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在充分发挥本局子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实训基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立体格局,及时回应纳税人政策服务和管理需求。
(三)强化培训,增进交流。积极参加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积极探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73条,占比83%;其他类15条,占比17%。
主动公开途径包括:
1.税务网站。充分发挥子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安排专人及时更新维护政策法规、涉税公告、计划规划等重要信息,方便纳税人点击查阅。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年子网站访问量合计4862949 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83615次。
2.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资料架、导税台、自助办税服务区等资源,及时公告办税信息、政策解读内容,发放宣传资料,配合全市通办、实名办税等重点工作设置专窗,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信息公开服务。
3.公共查阅点。本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通过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按规定及时向市局报送政府信息电子全文及目录。
4.公共媒体。依托《金山报》等公共媒体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网上办税申报、汇算清缴等信息,依托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开辟税收政策、税法宣传专刊,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凝聚社会共识,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5.新媒体。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本局微信公众号“金山税务阿根办”为核心,构建“微信+智能+税务”的现代化、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开创微信端智能化涉税信息发布。目前,公众号已拥有包括发票类、申报类、查询类等60回复模块,下一阶段将引入智能搜索引擎和分词技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条,另有2条为2016年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2017年予以答复,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8条,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条,申请信息不存在98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10条。从申请内容来看,全年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涉税信息查询、缴税信息及发票信息等税收征收管理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处理结果均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无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约129757次,现场咨询室当面咨询接待4565人次。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等方面。接下来,本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和金山税务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与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台账,严把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泄密、失密现象发生;加强对各科室、税务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新提升。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7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金山区分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1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1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1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9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