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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法律是有限的,法律又具有滞后性。这两大缺陷注定法律无法穷尽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为了避免出现“挂一漏万”的尴尬,现代法律体系一般会引入“自由裁量权”来弥补法律先天不足所带来的风险。无法对社会变化做出及时反应的法律,借助司法者的人工智能完成了对千变万化的社会行为的全适应。</P>
<P> 基于这一缘由,税务行政执法的几大重要法律依据都保留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将此权力赋予了基层税务机关。</P>
<P> 然而,正如一个硬币有两面,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基层税务机关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往往会面临执法尺度无法统一而导致出现征纳矛盾的尴尬,更严重的是,不加制约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空间,滋生腐败。</P>
<P> 法律赋予了自由裁量权,如何有效行使?</P>
<P> 有一种主张是裁量权宜小不宜大。应对其进行规范管控,压缩基层裁量空间,以期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的滋生,减少征纳矛盾的出现。</P>
<P> 另一种则恰好相反,认为裁量权宜大不宜小。主张管控裁量权、压缩基层裁量空间有违法律本意,理应由基层依据实际情况,充分行使裁量权。</P>
<P> 两种主张都有道理。前者能有效避免出现相同程度、相同事项处罚有高有低的不规范,防范因此而导致出现征纳矛盾的风险;而后者则更贴近法律本意,基层税务执法者可以依据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节进行程度适当的执法,同时它还能成为一把有效的震慑武器,提高基层的执法力度和效率。</P>
<P> 大和小,如何取舍?</P>
<P> 在思考这个问题前,必须要认识到,解决所有问题的出发点,是密切联系实际。忽视这一点,极容易陷入纸上谈兵的危险境地。基层税务机关在这个问题上的实际之一,是基层税务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与恰当行使处罚裁量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P>
<P> 联系到这一实际,对基层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一定程度的规范就极有必要。要实现对裁量权的规范,一是出台细化的操作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痕迹化管理,力求处罚有据可查、有迹可循。这既是减少征纳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保护基层税务执法者的得力举措。</P>
<P> 当然,从长远来看,仍然应当创造条件,朝着“将处罚裁量权还给基层执法者“的目标前进。要实现这一点,首要考虑的,便是通过培训等各种手段,提高基层执法者的法律专业素养。</P></DIV></DIV></div>
【杂文赏析】裁量权太大?裁量权太小?
发布时间:2014-01-2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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