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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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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503630201900180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关于开展纳税申报邮寄(快递)办理的服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办税服务厅作为人流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重点区域,如您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纳税申报,建议可通过邮寄(快递)形式进行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资料邮寄(快递)地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

  收件人:“闵闵工作室”

  邮 编:201101

  二、申报材料准备

  请您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办税指南】要求,准备材料。

  办税指南可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申报纳税】进行查询。

  相关申报表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表格下载】 > 【申报征收类】进行下载。

  三、申报结果反馈

  申报完成后,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寄(快递)方式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四、温馨提示

  1. 邮寄(快递)申报材料时,请您务必一并提供相应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便于后续我们能尽快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2. 2月申报截止日期为24日,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快递)时间较长,请您务必提前准备并邮寄(快递)申报材料。

  3. 所有邮寄(快递)的申报材料请您务必盖好公章。

  4. 建议您事先签订三方协议并保证账上金额,申报扣款后,您可直接至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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