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以下三个代征点因存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
1、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代征点3(31011200DKD9067)
2、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代征点4(31011200DKD9075)
3、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代征点2(31011200DKD9307)
4、上海红星欧丽洛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267)
5、上海红星美凯龙龙美家居有限公司(31011200DKD8312)
具体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闵行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