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2026年东中部地区税务局和西部地区税务局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税总党委办发〔2024〕3号)和《关于接收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党委2026年7月14日讨论,决定:
央拉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为2026年7月起,任职时间为一年,到期后自行免职。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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