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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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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50363020220004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名称: 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202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160万元/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 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的工 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等于标价格。若项目 服务内容增加调整,服务地址变化、就餐人数变化,合同金额等内容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在合同履约期间, 如中标方年度考核未通过,或因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就餐人员增加较多、超过中标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   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自动终止。

  交付地址: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三楼。(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 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等于标价格。若 项目服务内容增加调整,服务地址变化、就餐人数变化,合同金额等内容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在合同履约期间,如中标方年度考核未通过,或因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就餐人员增加较多、超过中标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 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 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拟供服务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正本);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 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  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近三年(从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期)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4)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否决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如经营许可等);(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4日至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方式:(1) 本项目于2022年3月14日9:00:00至2022年3月18日15:30:00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公布采购公告。潜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2年3月14日-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北京时间)进行报名。(2)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邮件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发至我司邮箱( 27353184@qq.com ),邮件标题:QXZB20220204招标项目报名资料+供应商全称:a)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公章)  b)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c) 营业执照 d) 投标单位的发票开具详细信息 e)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以上均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招标文件中所须的材料!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中注明报名的供应商的单位全称、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供应商的单位公司银行账户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QXZB20220204招标文件购置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标书费),我司收到报名资料和招标文件购置费后经审核无误,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 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

  联系方式:顾裕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联系方式:曹晓巍;021-6605001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巍

  电   话:021-660500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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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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