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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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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沪松公路559号,邮编:201101,电话:021-346394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围绕税收本职工作,聚焦“四精”,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区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1年,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持续优化完善政府网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部门责任、办理程序、工作时限,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2021年闵行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素质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审核与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参与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

以闵行税务网页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做好“闵行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其他公开渠道建设。完善区局网页建设。及时在网页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便于纳税人查阅。做好税收咨询和宣传工作。开设“闵闵云课堂”16场次,通过短信平台推送新政提醒,做到温馨提醒不断。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作为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以下几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围绕贯彻《条例》要求,目前闵行区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网页为主要平台,融合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进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虽能及时公开信息,但在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虽然闵行区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了各项信息,但目前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还不够高,对政府公开信息发布途径还不够了解,公开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闵行区税务局网页为核心,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税务信息,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税收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情。二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阵地、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栏等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持续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广泛提升社会认可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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