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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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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沪松公路559号,邮编:201101,电话:021-346394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工作动态、行政许可、通知公告、人事任免信息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微信公众号,将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与解读向广大纳税人公开,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涉税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区局官网发布工作动态35条,通知公告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登记、受理、转办、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流转顺畅、内容合规、要件齐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主动了解真实诉求,帮助妥善解决。2024年闵行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上年度结转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其中,经与申请人主动沟通,撤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及时更新各项信息,确保信息格式和内容准确,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闵行区税务局外网网站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功能,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及时进行多形式税费政策解读,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指南,有效解决各项涉税涉费诉求,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强化对各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内容完整、安全可靠。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确保工作时间公开电话保持畅通,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2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往年有显著增加,对标新要求新标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处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答复不规范、发生复议未被维持。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加强对《条例》《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对照实例加深理解;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分析本年度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围绕关键点和实际存在的薄弱点开展辅导;三是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用好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有争议的事项及时开展集体讨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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