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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税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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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563510202346002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浦东新区税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浦东新区税务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有1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上海政务服务网。2022年本部门的行政许可申请量为46427件,其中受理量为43939件、不受理量为2488件;行政许可办结量为43939件,其中审批同意42968件、审批不同意971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本部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管理,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中,纳税人提出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申请,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进行受理。对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纳税人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及以上版本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上海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申请材料、设立依据、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并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

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的规定对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向上级税务部门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报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提醒,防止出现逾期办结的情况。2022年度未发生行政审批相对人违法违规的情况,未发生税务机关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发布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全面推广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率,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效率。

  大力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在开具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最高开票限额限制,减少纳税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频次。

  五、监督制约情况

  对外,本部门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作为增强服务意识、践行服务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的重要举措,在全区大厅办税窗口、电子税务局全面应用“好差评”系统,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交流平台等渠道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事项后参与评价。

  对内,本部门坚持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扎实推进内控机制落实,并向基层延伸,抓实基层“一岗双责”。在业务受理过程中,对办理时限分环节设置超时预警。定期向上级税务部门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报表进行公示。对申请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及以上纳税人进行事前实地查验,并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因系统参数设置原因,部分纳税人申请的行政许可有时间限制,存在年内多次申请等情况。我们将随着“以数控税”,税收现代化的推进,进一步细化完善系统参数,使得行政许可时限符合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浦东新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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