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局进一步贯彻《条例》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市税务局和浦东新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服务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80条,占95%;其他类信息4条,占5%。
主动公开范围为:
1.区局主要职责和局领导简介。
2.政府采购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页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等各类信息。
3.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经区局许可的相关行政许可信息26722,行政处罚信息1172条。
4.重要涉税公告和公示信息。如纳税申报催报催缴公告、注销遗失公告、“非正常户”信息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等。
5.各类办税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如留抵退税政策解读、汇算清缴相关信息、网上申领发票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网络申请18件,信函申请11件,当面申请1件。其中,已经答复23件,尚有7件按规定需顺延至2020年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3件申请中,“予以公开”的3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的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6件,因是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的9件,因逾期未补正“其他处理”的2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对区局网页相关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体和体裁等,编制发布了《浦东新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安排专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监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推进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区局网页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区局动态,做好“浦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和手机的宣传功能;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线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办税服务厅相关指引工作,科学放置税收宣传册、告知书、涉税事项告知清单和相关表式等材料,方便纳税人获取信息。具体为:
1.“浦东税务”网页。2019年,通过“浦东税务”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条,其他便民信息81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92条。
2.“浦东税务”微信。2019年,“浦东税务”共发布图文733篇,累计文字量84.2万字,共计发布天数245天;累计阅读量83万人次,点赞数6427人次;单篇图文最高阅读数10280人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关注人数143076人次。根据第三方平台新榜提供数据,“浦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传播力超过90.79%的公众号,在上海税务系统微信公众号中排名第二位。
3.办税服务厅。通过区局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板,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行政救济途径;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事项告知单、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公开资料。
4.咨询热线及短信平台。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接听率和答复准确率,提升答复满意度,全年共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问 480928个。创新推出“浦东税务微服务”微信企业号,提高业务和信息推送针对性,丰富减税降费辅导材料、申报提醒等推送内容,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推送不精准、服务不及时等问题。微信企业号关注率为72%,全年共进行推送143次,涉及企业656.02万户次。
5.“税法讲坛”和纳税人学堂。2019年共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共106场,覆盖纳税人3.24万户次。在新办企业办税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普及的基础上,针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新版电子税务局、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有针对性地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促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6.基层税务所。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税务所“公告栏”向纳税人告知便民信息;依托大调研,通过实地走访、街头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涉税政策和办税须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最前沿。
7.其他途径。在“上海税务”微信刊登10篇,承办微博互动6件;借助新华社app、解放日报等各级媒体,发布涉税信息共计51次。
(五)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19年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267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3 |
930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0 |
1172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734.8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2 |
1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要更加丰富多样,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做好现场申请的辅导指引,推进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的及时受理。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提升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梳理汇总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税务工作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提升税收工作整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9年度的情况,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浦东新区税务局、临港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由保税区税务局自行编制,在其网页上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