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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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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563510202625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80号2110室,邮编:200122,电话:021-50587735,电子邮箱:pd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浦东新区税务局在上海市税务局、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以更高质效政务公开赋能浦东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便利公众获取信息。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48条,其他各类政务信息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3件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其中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19件,当面申请5件;办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继续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有效防范信息公开风险。根据《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信息检索与获取服务,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
  (四)推进平台建设
  1.巩固线下实体阵地。依托办税服务厅及基层税务所,通过电子屏、公告栏等载体公开各类政策及通知。设立资料取阅点,无偿提供涉税指南及宣传资料。
  2.做强线上官方平台。2025年,通过“浦东税务”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高效办结“局长信箱”及投诉举报1108条;依托“浦东税务”微信发布图文747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关注人数18.4万人。
  3.做精交互辅导渠道。2025年,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分别解答社会公众提问31万个、19.2万个。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推送政策47.7万余户次。开展专题化可视答疑15场,覆盖5426人次,举办线下培训15场,覆盖1268人次。开展新办企业及个体户培训24场,覆盖4604人次。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辅导手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手册》编制,以及本市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系列产品制作。
  4.拓展内外传播矩阵。在央视新闻、中国税务报、解放日报等媒体发布新闻20余篇,在“上海税务”微信刊登图文30余篇。
  (五)强化监督保障
  完善审核机制,对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重点把关,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无误。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持续提升干部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09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8

0

0

0

3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1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4

4

0

0

0

2

50

(七)总计

69

8

0

0

0

3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6

0

7

0

0

2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标更高标准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些需要持续发力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穿透力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线上公开平台的互动服务体验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公众参与渠道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计划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着力改进:一是深化精准解读与推送,围绕惠企利民政策,制作更优质的宣传产品,并利用大数据提高推送精准度。二是优化线上互动体验,升级征纳互动“问办协同”服务,提升互动的针对性与响应效率。三是拓展多元参与渠道,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好“政府开放月”等活动,积极吸纳公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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