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企业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6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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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企业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