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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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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及附件,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不收取费用,无数量限制,无年检年报要求。纳税人可通过办税窗口、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局2025年度共审批通过26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累计涉及26户纳税人。以上已审批通过的结果,均已由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子网站公开。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强化行政许可后全链条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对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精准分析,及时识别并处理涉税风险。对发现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逃避缴纳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严格依照税法规定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四、改革创新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上海市税务局的要求,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信息化赋能,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全流程留痕管控,构建权责清晰、全程可溯的闭环管理体系。此外,我局持续深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科学化,通过简并报送资料、压缩办理时限等措施,切实为纳税人减负增效,实实在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务部门服务效能。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致力于构建全面、多元的监督体系。对内,通过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对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对指标预警立即响应,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合法合规;对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5年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将持续落实好“智慧好办”,以创新方式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同时,我局将努力推进行政许可与数电票相关工作的有机结合,全方位提升税务行政许可的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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