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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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鑫强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洛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上海淖尔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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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鑫锦鸿商贸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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