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2年11月28日讨论,决定:
王晨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崔明燕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张晓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
郁江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张权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朱维亮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邹紫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王晟佶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
徐凌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
代继科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副所长;
赵楠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
宋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
葛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王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崔明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晓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郁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张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维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邹紫鹦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晟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徐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代继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赵楠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宋谦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葛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