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李婧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9月11日讨论,决定:
李婧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方昊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3年9月12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李婧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9月11日讨论,决定:
李婧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方昊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