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4年4月23日决定,任命:
高凌芸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职务;
乔英东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所长职务;
蔡菁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傅欣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崔明燕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周倍峰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职务;
须志高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吴寅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方晓娜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