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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关于王伟、李燕琳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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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普任〔2024〕3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4-08-09
索引号:SY0024423630202400058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王伟、李燕琳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法制科、第六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决定,王伟、李燕琳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王伟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李燕琳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3年7月6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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