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决定,孙佩华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孙佩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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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决定,孙佩华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孙佩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