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税收风险管理局、党建工作科、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九税务所、第十一税务所、第十四税务所、第十五税务所、第十八税务所、第十九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6年9月1日决定,任命:
蔡宇玲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谢晶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吴玉玲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职务;
陈永祥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孙枫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布倩楠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王靓韬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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