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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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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D8900000-2012-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税务局

  2012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pttax.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石路579号,邮编:200333,电话:52564588-5561,电子邮箱:shuiwjbgs@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本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为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抓手,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局专门设立了以主要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实行部门责任人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形成了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

  2011年,根据市局、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职责,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核、检查评议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推进重点工作

  1.圆满完成“普陀税务”子网站的改版建设工作。一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圆满完成税务子网站改版建设任务,增设了相关栏目,丰富了网站内容,强化了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功能。二是着力发挥子网站平台作用,定期更新维护公开信息,及时将内设机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征收期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信息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一是通过分级走访和座谈会、沟通会,每年四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季一次的政策宣讲会和两月一次的财务例会,充分利用12366咨询热线远程坐席和区局短信平台,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编发《纳税人呼声导读》等方式,加强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发挥办税服务厅作用。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强化公共查阅点设备配置,印发宣传资料,手册,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获取办税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确保窗口人员了解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知晓公开渠道,指引查询地点,告知联系方式。

  (四)严格操作规范

  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相关事项发生变动时,本局均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同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提高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对一些内容全部或部分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或变更。

  2.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按市局要求,按时报送网站信息维护反馈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月报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报表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明细表。

  (五)加强工作保障

  1.充实工作队伍。本局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1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强化干部培训。一是利用部门负责人会议等场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形式、要求进行明确,使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向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传达市局、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5%;业务类信息35条,占95%。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2011年,共维护更新2条信息。

  2.行政许可。发布“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关于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的相关结果。2011年,共公布12条信息。

  3.纳税申报。发布本局每月纳税申报日期通告。2011年,共公布12条信息。

  4.欠税公告。发布每季度欠税公告。2011年,共公布4条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区局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

  6.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税制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如: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就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等。此外,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缴、发票使用和管理等单项工作,发布了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

  (三)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定期更新维护市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普陀税务”子网站、普陀区门户网上的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征收期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信息。

  2.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和资料架等设施。

  3.公共查阅点。

  在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获取办税信息提供便利。

  4.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

  通过税务专管员、办税窗口等与纳税人联系密切的岗位和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组织政策宣讲会和财务例会,召开座谈会、沟通会,强化对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涉税审批事项的宣传与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短信平台、“12366”税务热线远程坐席。

  充分发挥咨询热线和短信平台作用,关注公众呼声,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

  6.大众媒体。

  利用“新普陀报”、区“有线电视”等区域大众媒体进行税收宣传,扩大政策宣传的辐射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7513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内容丰富性和渠道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对此,本局在下阶段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本局相关情况。

  (二)附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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