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税务局
2013年2月2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pttax.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石路579号,邮编:200333,电话:52564588-5510,电子邮箱:shuiwjbgs@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本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为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抓手,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局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实行部门责任人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局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设
2012年,根据市局、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信息公开提供必要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维护,为信息公开提供根本基础;进一步梳理、整合和归类现有公开事项,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和发布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有效途径;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为信息公开提供完善内容;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规范保障。
(三)推进重点工作
1.加强“普陀税务”子网站的应用推广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局关于全市税务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做好子网站改版建设的基础上全力加强管理建设工作,制定相关配套维护的管理办法。二是着力发挥子网站平台作用,定期更新维护公开信息,及时将内设机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征收期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信息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保证网站内容丰富,做到稿件及时更新、问题及时处理。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一是通过分级走访和座谈会、沟通会,每年四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季一次的政策宣讲会和两月一次的财务例会,充分利用12366咨询热线远程坐席和区局短信平台,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编发《纳税人呼声导读》、发布微博信息等方式,加强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发挥办税服务厅作用。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发挥好现场督导和调度指挥的作用。二是完善和落实分级分类的应急事项预警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好各类应急情况。三是拓展导税台的导税服务功能。在目前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工作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将各类涉税事项告知清单和相关表式统一集中到导税服务台发放。四是做好电子申报及网上认证推广工作,加强与网站服务公司的沟通,落实新办企业培训,确保网上事项顺利开展。
(四)严格操作规范
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相关事项发生变动时,本局均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同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提高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对一些内容全部或部分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或变更。
2.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按市局要求,按时报送网站信息维护反馈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月报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报表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明细表。
(五)加强工作保障
1.充实工作队伍。本局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1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强化干部培训。一是利用部门负责人会议等场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形式、要求进行明确,使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向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传达市局、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39条,占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
2.行政许可。发布“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关于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的相关结果。2012年,共公布24条信息。
3.纳税申报。发布本局每月纳税申报日期通告。2012年,共公布12条信息。
4.欠税公告。发布每季度欠税公告。2012年,共公布3条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区局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
6.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税制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如:营改增试点中新老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说明、每月一期的纳税人呼声导读等。
(三)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定期更新维护市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普陀税务”子网站、普陀区门户网、税务微博上的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征收期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信息。
2.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和资料架等设施。
3.公共查阅点。
在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获取办税信息提供便利。
4.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
通过税务专管员、办税窗口等与纳税人联系密切的岗位和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组织政策宣讲会和财务例会,召开座谈会、沟通会,围绕纳税人学校建设举办各类税收知识培训,强化对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涉税审批事项的宣传与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短信平台、税企平台、“12366”税务热线远程坐席。
充分发挥咨询热线、税企平台和短信平台作用,关注公众呼声,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
6.大众媒体。
利用“新普陀报”、区“有线电视”等区域大众媒体进行税收宣传,扩大政策宣传的辐射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61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内容丰富性和渠道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对此,本局在下阶段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2年度本局相关情况。
(二)附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