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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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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pttax.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石路579号,邮编:200333,电话:62187027,电子邮箱:shuiwjbgs@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本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为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抓手,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更全面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热点,聚焦全年政策重点和民生焦点,大力做好税收政策的普及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按市局要求,分批公开发布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三是提供税务数据资源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快速便捷获取相关涉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服务更规范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做好审查答复意见及拟公开信息,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注重答复的公开导向,适当提供便民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二是建立本局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利用部门负责人会议等场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形式、要求进行明确,使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力保障依申请公开服务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多元

  1.推进“普陀税务”子网站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局关于全市税务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配合市局做好子网站相关改版升级工作,简化子网站版面式样,着力提升子网站改版后的易用性、便捷性、简洁性。制定相关配套维护的管理办法,发挥子网站平台税收宣传作用,定期更新维护公开信息,保证网站内容丰富,做到稿件及时更新、问题及时处理。

  2. 发挥办税服务厅指引作用。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发挥好现场督导和调度指挥的作用。二是在导税台、宣传栏、自助办税区、纳税人之家和阳光大厦税务登记窗口等处,放置税收宣传册、告知书、涉税事项告知清单和相关表式等材料,便于纳税人阅取。三是多种方式提供办税服务信息。在推进营改增、金三上线、三证合一等重大改革中,通过公告大屏、液晶屏、公告栏滚动播放税收公告内容,促使政策宣传到位。

  3. 提供多种特色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编发《纳税人呼声导读》、发布微博等方式,加强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通普陀区税务微信,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最新热点税收政策、纳税人学堂开课时间,帮助纳税人更快更全的掌握实时信息。三是通过分级走访和座谈会、沟通会,每年四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12366咨询热线远程坐席和区局短信平台,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更健全

  一是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1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公共查阅点。二是根据市局、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信息公开提供必要设施。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维护,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相关事项发生变动时,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四是进一步梳理、整合和归类现有公开事项,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和发布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有效途径。五是按市局要求,按时报送网站信息维护反馈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月报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报表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明细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发布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人事等信息。共公布17条信息。

  2.行政许可。发布“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的相关结果。共公布12条信息。

  3.纳税申报。发布本局每月纳税申报日期通告。共公布12条信息。

  4.欠税公告。发布每季度欠税公告。共公布4条信息。

  5.纳税申报催报催缴公告。共公布46条信息。

  6.税收公告。公布“普陀区税务局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1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条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1条。

  7.财务信息。公布“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1条。

  8.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税制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如每月一期的纳税人呼声导读、分局动态等。

  (三)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定期更新维护市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普陀税务”子网站、普陀区门户网、税务微博、税务微信上的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征收期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信息。

  2.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和资料架等设施。

  3.公共查阅点。

  在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获取办税信息提供便利。

  4.基层税务所、税务干部。

  通过税务专管员、办税窗口等与纳税人联系密切的岗位和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组织政策宣讲会和财务例会,召开座谈会、沟通会,围绕纳税人学校建设举办各类税收知识培训,强化对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涉税审批事项的宣传与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短信平台、税企平台、微信平台、微博平台、“12366”税务热线远程坐席。

  充分发挥咨询热线、税企平台、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的作用,关注公众呼声,为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

  6.大众媒体。

  利用“新普陀报”、区“有线电视”等区域大众媒体进行税收宣传,扩大政策宣传的辐射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14件申请均通过网络渠道。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余2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被纠错;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被纠错;无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92,09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内容丰富性和渠道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对此,本局在下阶段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探索“互联网+”信息公开新模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6年度本局相关情况。

  (二)附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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