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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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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的决策部署,结合区局工作实际,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发布平台功能等形式,不断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局通过线上线下两大渠道,有序规范地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线上方面,依托区局网上政府信息平台,全年合计发布政务、业务类信息145条,内容涵盖征期公告、催报催缴、行政许可及处罚、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等方面;积极利用媒体资源进行涉税信息公开,全年在《中国税务报》、《新民晚报》、人民网等各类媒体上登载涉税报道96篇。线下方面,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部门,通过公告栏、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开办税信息;借助税收宣传月,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以巡回宣讲、发放税收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宣传税收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局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加强申请受理部门与具体承办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重大问题部门协商机制,提高答复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深化与市局、区政府的交流,积极探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含2018年结转到2019年答复的1件),均为网上申请,均已按期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做好痕迹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透明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局根据总局、市局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区局政府网页的改版工作。其中,设立区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专栏,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税收法律法规、A级纳税人名单、非正常户公告和欠税公告等16个二级公开事项,促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公开化;新增行政执法和政府采购两个信息公开专栏,稳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指标纳入科室考核内容,督促科室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反向激励区局各部门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8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3

  60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9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769.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又主动撤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良好,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时效性问题,区局将继续探索和完善电子审批流程,提高信息审批的效率,压缩信息产生流转至信息发布所耗费的时间,从而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针对规范性问题,区局将组织主要的信息发布部门进行协商,确定信息发布的固定和规范格式,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从而增强发布信息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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