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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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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423630202200006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北石路579号,邮编:200333,电话:021-62187027,电子邮箱:pt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及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等重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税收发展及疫情防控,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区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上级单位对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局实际,在区局网页上新增“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栏目,定期对各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维护,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本年度区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期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工作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普陀区税务局网页:本年度,区局对网页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38条。

  2.税收宣传月:区局立足“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这一主题,守正创新,送政策上门,走“新”开展税收宣传“六进”活动,走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税收政策宣传工作深度融合。

  3.普税汇云平台:目前已有3万余户纳税人激活使用该平台,通过“普税云课堂”发布各类涉税公告、政策指南等近70篇,发起直播9次,上传点播视频15个,累计阅读量达63550人次。

  4.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区局依托“普税新声”青训基地,致力于提升青年干部业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全年共转人工语音量104856件,接通率99.61%,满意率99.78%,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为纳税人提供“非接触式”政策咨询保驾护航。

  5.“普陀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稿件640篇,累计阅读量达17.6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

  区局组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靠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仍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区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公开思维,打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阵线,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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