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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税务局纳税人呼声导读2020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0-04-0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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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导读

  一、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二、总局+市局近期12366热点

   三、纳税服务动态

  区局多措并举落实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 最新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现就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二、 总局+市局近期12366热点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以及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符合困难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如何申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被政府应急征用或减免租金的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减免税,无须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申请办理减免税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纳税人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税收减免核准栏目,在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抗击疫情)项目中如实填写申请减免的相关信息。

  (2)税务部门收到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申请后,办理核准手续,并将结果通知纳税人。

  (3)纳税人根据核准结果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录入减免税信息。

  (4)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成功即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答: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登陆后,点击【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登陆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年度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如何预填的?

  答:对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渠道有哪些?

  答:扣缴义务人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单位办税】,或至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申报,填写申报表的方式有哪些?

  答:申报表填写有“人员名单模板”导入、“申报表模板”导入和“单人添加”三种方式。

  集中办理填写申报表时,该如何下载人员名单模板?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进入Web 端点击左侧【报表填报】-【导入】-【下载模板】,选择“名单模板”,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二是通过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页面选择要办理集中申报的人员,点击【导出】-选中人员-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

  对于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集中办理税款缴纳?

  答:可以。但选择多个纳税人批量缴纳税款的,只能开具一张缴款书。

  是不是所有类型的个税汇算清缴申报都能通过网络办理?

  答:不是。如果取得境外所得,需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入途径都有哪些?

  答:一共三个途径:

  (1)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即可进入。

  (3)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搜索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登录”界面,点击选择“实名登录”下“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按钮即可进入。

  2019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纳税记录)如何开具?

  答:2019年及以后的纳税证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开具纳税记录。完成注册和登录后,即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中的【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选择“申报日期”后点击【生成纳税记录】即可预览和下载纳税记录。

  2019年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纳税清单)在哪里开具?

  答:2019年以前的纳税证明,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开具纳税清单。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完成注册和登陆后,选择【我要办税】,点击【证明开具】后,进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模块,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得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需打印,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即可下载到PDF文件格式的纳税清单(密码是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若包含字母需要大写)。

 

  三、纳税服务动态

  区局多措并举落实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区局根据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立足疫情防控,紧抓政策落实,从企业捐赠扣除新规、困难企业延长弥补、防控物资一次性扣除等多方面帮助企业缓解防疫关键时期的经营问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1、迅速行动,合理化做好防疫新政内部培训。根据总局编制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对税务干部展开线上政策培训,确保税务干部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之下,采用适当的方式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特别是对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及12366税务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确保这些税务干部政策学得懂、答得准,都能够懂操作、会办理。及时获取企业反馈的政策疑点及在实际适用中存在的困难,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点面结合,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针对获取到捐赠信息的企业,通过管理所就户宣传捐赠扣除新政策,告知捐赠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及第9号公告文件情况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特殊时期的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通过区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平台,覆盖式向企业速递疫情期间困难企业延长弥补、防控物资一次性扣除等相关税收政策,便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逐步加大落实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全面精准落地。

  普陀区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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