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及附件,我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该事项无子项,不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不收取费用,无数量限制,无年检年报要求。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我局2023年度共审批通过1469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流程,累计涉及1221户纳税人,没有发生超期办结的情况。以上审批结果均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子网站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在批后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跟踪分析被许可人发票使用及实施风险应对,强化事后监管。发现纳税人有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逃避缴纳税款或者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上海市税务局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简并报送资料,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务部门服务效能。同时,我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税务行政许可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税务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机制,切实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收到上述渠道关于行政许可方面的投诉反映;同时通过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实时进行指标监控,对于指标预警及时应对,确保行政许可审批规范合法。
六、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落实“智慧好办”服务上继续加力,并做好行政许可与数电票推广工作的融合,进一步提升税务行政许可办理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