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为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宣传税收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关注税收、了解税收、支持税收,青浦区税务局与青浦区文明办、青浦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税月》杯摄影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以创建文明窗口,展示税务风采为主线,记录青浦在经济、社会、民生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记录税务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以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生动画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浦区税务局、青浦区文明办
协办单位:青浦区摄影家协会
三、比赛细则:
(一)稿件要求
1、投稿采用照片形式,题材、体裁不限,彩色或黑白均可;
2、尺寸规定:(1)单幅照片为5×7英寸;用胶片相机拍摄的宽幅照片,或用胶片相机在同一拍摄点拍摄,前后拍摄2幅以上画面拼接的照片(不含同一景别不同时间拍摄多幅影像合成的照片),长边为10英寸;(2)组照为长边10英寸,以4—6幅照片组合而成,需拼接在一张照片上(照片大小可自由组合。一组照片为1幅计算单位);
3、每人限投10幅(投稿作品须为作者本人所摄);
4、参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作品图像数据
5、投稿作品不准装裱。
(二)作品使用:主办者有权使用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
(三)法律事宜: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四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入围奖40名,奖金100元。
五、投稿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4月下旬进行评选。
六、收稿地址
青浦区摄影家协会(青浦区公园路78号),邮编201700,联系人姚美凤,联系电话:69717454(双休日除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选。
(二)举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1年3月
“情系税收文明青浦”《税月杯》摄影艺术大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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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准确填写并粘贴于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