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国税法[2004]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2002]33号)文件要求,对下列单位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现予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上海嘉蓝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2 |
上海乾与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
3 |
上海百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 |
上海树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上海现全实业有限公司 |
6 |
上海盈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 |
上海金依诺印刷材料商行 |
8 |
上海硕林投资有限公司 |
9 |
上海源跃商贸有限公司 |
10 |
上海东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特此公示。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青浦区分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