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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关于陈安怡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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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青任〔2025〕23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5-06-25
索引号:SY7390035840202500045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陈安怡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决定,陈安怡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陈安怡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副所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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