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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8-09-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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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最近听说,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允许扣5000元的减除费用了,怎么操作呢?

答: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二、问: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新的税率表啦?

答: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税率表。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三、问:从今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啦?

答: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先行适用新的税率表。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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