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社区民生服务站获得上海市松江区2017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如下:
上海市松江区2017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码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备注 |
1 |
52310117078132935L |
上海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社区民生服务站 |
2013.09.01-2017.12.31 |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