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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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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聚焦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区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最新要求,区局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立足实际,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16个二级公开事项。2019年,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情况

  区局2019年收到2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为传真申请,1件为上海税务网站松江税务网页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

  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其中1件因申请公开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根据《条例》规定已按不予公开的相关要求答复;1件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规定属于无法提供的类型,区局已按要求答复并告知申请人正确查询途径及联系方式。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每一税收管理事项,区局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规范操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定期调整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提升区局政务公开建设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松江区税务局网上学堂、“松江税务”微信以及短信平台等新渠道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有效推送各种最新税务通知、税收政策,使税法宣传更有效率、更接地气,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纳入区局绩效考核,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二是规范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基层所同开展的组织体系,确保权责明确,配合得当。以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为基本原则,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比例,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组织相关干部积极参加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和培训会,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形成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和回应公开申请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2

  149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874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64.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与公众互动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0年,区局将按照总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热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力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广到更为大众化的水平,助推该项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并通过创新渠道加强公众对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结合税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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