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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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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7238602023000012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邮编:201620,电话:021-67736640,电子邮箱:sj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区局税收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持续强化主动公开

  区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区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1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线上通过“松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582篇,及时转载税费政策文件,以便纳税人方便、及时、全面得了解和掌握涉税信息,切实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线下通过纳税人学堂、直播培训等方式不断拓宽政策宣传辅导的广度和深度。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前期积极联系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沟通帮助解决问题,对无法联系的企业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联系方式,针对复杂疑难问题,多次与市局及相关部门沟通,规范答复文书式样,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督促和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宣传及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局对政务公开自身建设、工作要点一如既往地重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融合运用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细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基层、惠及市场主体。

  利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公开宣传各类税费政策和指南。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总接听量169600个;第一税务所公开热线全年总接听量27104个,及时准确回复纳税人缴费人疑问诉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便捷、精细的服务。区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12366,今天我当值”暑期实践活动,“税惠护苗”小微企业互动体验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诚信纳税氛围。

  (五)持续提升监督保障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管理考核,明确各岗位职责,强化责任问责机制,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

  0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性仍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区局采取措施予以改进提升。一是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网页栏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避免出现流程办理及答复不规范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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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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