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一、经实名认证且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0个税务初始化事项,企业只需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
二、新办企业申请“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3.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三、“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将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您在税务窗口的往返次数和排队时间。您只需登录上海市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www.tax.sh.gov.cn),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进行在线办理。事项办结后,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您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理结果,您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4.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需要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5.“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我们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而后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
四、如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