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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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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2101室,邮编:200011,电话:021-63689977,电子邮箱:swsfj@ 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总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优化公开流程、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概况,及时更新分局主要职能;

  二是纳税服务类信息,公布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三是税收执法类信息,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名单、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名单,2021年共计发布两类名单共计28条;

  四是政府采购信息,主要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成交信息等内容,2021年共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7条;

  五是发布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分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分局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网页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明确主办部门发起、公开办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核三道程序,整套流程在分局内门户内流转,确保网页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完整、留痕、规范。

  (四)平台建设

  分局充分发挥第三税务分局网页主平台作用,同时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分局网页方面,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高效及时发布;同时做好网页其他各栏目动态更新。全年共计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30余篇。

  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分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政策及热点难点问题。全年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524篇,浏览量达45343次;开设“鑫知堂”云直播专题课程,融合微信公众号、企业号、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分类推送、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方面,2021年,分局12366热线总计呼入电话54199个,人工接听量45413个,满意率达99.53%;

  四是办税服务厅方面,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传统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做好相关指引工作,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根据分局户管金融行业特点,以青年业务专家团队为支撑,在办税服务厅成立“鑫税家”工作室。截至12月,接线量达700余笔,通过“屏对屏、面对面”辅导,实现“随时、随处、零距离”会面,辅导企业完成各项表单资料准备及线上预约。

  (五)监督保障

  2021年,以绩效管理为抓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明确考评标准、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果 

 纠 

 他 

 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果 

 他 

 未 

总计

 果 

 果 

 他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培训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组织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举办的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组织分局公开办人员重点学习《条例》以及总局、市局相关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分局实际完善工作规程,优化内门户中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另外,设定专人做好分局网页管理,定期收集相关栏目信息,做好提示提醒,动态更新网页各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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