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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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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2101室,邮编:200011,电话:021-63689977,电子邮箱:swsfj@ 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意见》落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概况信息,新增领导简介模块,主动公开分局领导姓名、职务及分管部门等信息;

  二是税收执法类信息,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名单、委托代征协议公告、催缴公告等,2023年共计发布相关信息20条;

  三是政府采购信息,主要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成交信息等内容,2023年共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2条;

  四是发布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分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社会公众需求,构建更加实用的网上公开渠道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度。聚焦户管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需求,采用可视化答疑、短视频、云直播、微课堂、专人线上帮办等多形式开展各类培训辅导,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四)平台建设

  分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平台,同时结合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线上直播等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分局网页。全年共计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35篇。

  二是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微信公众号。全年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325篇,浏览量64223次。

  三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2023年,分局12366热线总计呼入电话11052个,人工接听量10969个,满意率达99.98%。

  四是线上直播。制作“专家来了”课程 2场,吸引近300人次点播学习;按需定制数字化电子发票和税费政策可视答疑共3场,近1000人次在线观看,实时答疑59个问题;安排专人做好线上帮办全年已通过征纳互动智能服务335人次,互动成功率100%。

  五是新闻宣传。在新华网、澎湃新闻、上观新闻等多平台发布新闻稿件合计27篇。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作为量化指标从严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准确、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构建服务型机关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性略显不足等。

  针对以上问题,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结合新一轮政府信息公开文书修订全面梳理相关申请流程及文书种类,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对已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案例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思想站位,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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